吴中区发改局:
你局吴发改中心[2014]53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省发改委曾以苏发改投资发[2014]143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你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总院编制了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工号:2013-035)及工程概算书,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审核,2014年3月11日,我委组织召开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总院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同意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概算的审查报告(苏中诚咨(概算)Y14044号)。
二、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工业园田上江路10号,占地面积4.14公顷。本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7.5万吨/日(土建工程在一期建设中已完成),同时结合已建工程改造建设15万吨/日的深度处理设施。厂区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间、曝气沉沙池、初沉池、初沉池配水井及排泥泵房、生物池、二沉池、鼓风机房及变电站、污泥脱水处理间、紫外消毒槽等构(建)筑物,购置安装电气、自控仪表等设备。本期工程同步建设给水排水、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设施。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780.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018.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15.81万元、预备费702.1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1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申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工程需实行公开招投标。
接文后,请做好相关审批手续苏州工业设计>http://www.hurakan.com.cn,具备条件后组织实施。竣工决算报审计部门审计。
此复
苏州市发改委
2014年5月20日